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今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烟台市人大、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局部门负责人介绍解读烟台市近期出台的《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
发布会上,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郑玉堂介绍,《条例》规定,停车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科学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制定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和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等,进一步厘清停车建设与管理业务流程;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严格执法和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严格停车场收费标准管理,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鼓励参开云网页版 开云kaiyun照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制定更加优惠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鼓励经营性场所的停车场向在场所内消费的公众免收停车费;除交通场站停车场、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等场所外,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给予机动车的免费停放时长由原来的十五分钟延长至不少于三十分钟。
据了解,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审查,决定批准《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于9月27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